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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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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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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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区黎明化工研究院六氟化硫分厂(吉利)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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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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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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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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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含氟电子气体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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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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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为配合洛阳市《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保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顺利实施开展的“特种含氟电子气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2017年4月1日开始试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区黎明化工研究院六氟化硫分厂(吉利)生产区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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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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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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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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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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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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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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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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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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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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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刘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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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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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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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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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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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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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氟化物、氟化氢、氨、氟化镍、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
检测结果: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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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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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设项目属于“二 制造业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内的“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分析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2)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可控的,其职业病防治情况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将现有2596型滤毒盒更换为防氨、氟化氢、氟化物类滤毒盒。
(2)应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考虑制定单独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设置,警示标识应成对设置,告知卡应包括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种类。
(4)应按照规范要求按照6大类档案具体内容完善相关档案内容;同时根据企业管理情况,宜在厂区内保存一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复印件。
(5)在下一步工作中及时增加缺少的必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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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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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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