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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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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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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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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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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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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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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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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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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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公司地址位于洛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厂区占地50亩,建筑面积13000m2,法人代表为栾吉光,注册资本一千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废旧塑料和碎屑回收,废旧塑料破碎与造粒等。用人单位现主要有ABS生产线、PS生产线、PP生产线、破碎线,主要产品为ABS树脂塑料、HZPS高抗聚苯乙烯塑料和PP聚丙烯塑料,年产量共计约58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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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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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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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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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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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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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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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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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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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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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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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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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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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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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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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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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噪声、高温。
造粒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要求,其他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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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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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的判定,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为“二 制造业 (二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行业;
(2)造粒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要求;
(3)未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记录;
(4)厂区未设置公告栏;
(5)警示标识设置数量较少,设置位置不明显,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未进行公示;
建议:
(1)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存在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严禁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及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的人员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做进一步的处理;
(3)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作业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4)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将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特别是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等;
(6)在厂区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7)在破碎清洗生产线和挤出造粒生产线醒目位置增设“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当心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和粉尘、噪声等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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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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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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