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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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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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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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位于开封市东郊大花园开封晋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厂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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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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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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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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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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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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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4套硫酸钾、盐酸生产线(其中A硫酸钾生产车间内两套生产线已停产), B硫酸钾生产车间内两套生产线正常运行。使用的原料硫酸、盐酸均采用储罐储存,袋装原料和成品储存在仓库内。硫酸钾生产车间的反应炉加热使用天然气,天然气气源来自开封新奥燃气公司,经调压箱调压后通过输气管道送入车间反应炉使用。主要生产产品为硫酸钾,中间产物气态氯化氢进入酸吸收区、尾气吸收塔进行处理,不储存。用人单位目前员工为32人,每周工作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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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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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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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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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邹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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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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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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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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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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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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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邹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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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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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8日~ 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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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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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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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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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硫酸、氯化氢、噪声。
检测结果:
1、B硫酸钾生产车间一层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成品包装工、巡检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B硫酸钾生产车间一层内的2个工作地点粉尘浓度定点检测分析,其1#线、2#线石灰粉投料口的粉尘短时间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粉尘超限倍数要求。
3、B硫酸钾生产车间一层、车间二层、车间三层、尾气处理区、盐酸罐区的空气中氯化氢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B硫酸钾生产车间一层、车间二层、车间三层、硫酸罐区的空气中硫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和符合国家职业标准限值的要求。
5、对11个存在噪声的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显示除B硫酸钾生产车间三层的1#反应炉振动筛、2#反应炉振动筛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外,其余各工作地点及非工作场所部分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并对超标的工作地点进行频谱分析,显示主频率在250k~2kHz,为中高频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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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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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厂区属于“二 制造业”中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结合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综合分析,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用人单位。
(2)根据对对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用人单位目前职业病危害现状尚不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在严格采纳并落实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应加强各产噪设备如破碎机、振动筛等的日常维护,避免因异常作业造成的噪声异常增大。
2、合同告知内容应结合不同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详细告知。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及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回回执。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7]第81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有关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要求,设立职业病危害相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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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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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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