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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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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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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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东风日产A2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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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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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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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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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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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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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广州白木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用人单位性质:外资企业分公司(日资);
用人单位成立时间:2013年12月;
用人单位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十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
投产运行时间:2013年12月;
经营范围:主要生产汽车前后门框等汽车零部件;
生产规模:12万件汽车门框;
生产运行情况:正常生产运行,用人单位自2015年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劳动定员、生产设备布局、原辅材料、规模产能等均未发生大的变化,2018年用人单位对焊接工位除尘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新增一套PH-02-24S脉冲滤筒除尘器,新增集尘和引风装置;
用人单位于2015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016~2017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015年~2017年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2018年职业健康检查已列入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用人单位工艺流程为:用人单位主要生产汽车前门框和后门框,前后门框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前门框,首先将连接片经冲压后和车门边框点焊在一起经捻扭机捻扭成需要的弧度,再经切断机切断多余的部分后依次经TIG自动焊接机、MIG自动焊接机焊接,焊接完成后进行检具打磨,再经检查后送入包装即为成品,若自动焊接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进行人工补焊,补焊完成后经检具打磨后包装成品;后门框自捻扭开始,工序同前门框。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二、制造业;(二十三)汽车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程度为较重。
本次评价范围为:生产车间(冲压点焊工位、切割工位、焊接工位、检具打磨工位、检查补焊工位、研磨工位、包装工位)及其配套的辅助设施(办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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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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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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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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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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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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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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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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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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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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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靳永芬、胡明立、张冰洁、冯东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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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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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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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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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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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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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及工作场所臭氧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切割工、焊接工、检查工、打磨工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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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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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用人单位目前职业病危害现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要求。
建议:(1)在南侧切断处增设灯具以改善工作地点照明状况。
(2)在防噪方面尚不能完全满足正常生产状况下防护要求,需进一步加强个体防护(佩戴防噪声耳塞)来弥补防护设施带来的不足。
(3)在后续职业健康检查中充分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沟通,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100%体检。
(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及时参加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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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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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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