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郑州市经开区(国际物流园区)龙飞街362 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韩经理
|
项目名称
|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池包、铝门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19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及车间内建设电池包(6万套/a)、铝门框(30万套/a)和饰条饰件生产(50万套/a)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4月取得了《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86万套新能源电池包、铝门框、饰条、饰件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10153-36-03-023392。但由于目前市场需求等原因,建设单位目前仅进行电池包和铝门框生产线建设,即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池包、铝门框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
|
调查时间
|
2019.8.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韩经理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韩经理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不涉及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综合结论: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设计专篇中对生产车间通风设施通风风向和排风位置等做出具体描述。
2、(1)锅炉房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露报警装置。设置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报警器,一氧化碳、甲烷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其有效半径为7.5米,设置于易泄漏点附近,设置高度根据泄漏点实际情况和物质密度确定
(2)危化品仓库等处应设置洗眼喷淋装置:靠近事故的发生点、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便于到达(路径上无障碍物)、服务半径小于15m,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水流干净且不间断、水压适宜(不对眼睛造成冲击损伤)、采取冬季防冻措施等。
3、在设计专篇中应对生产车间等工作场所的照明参数等进行具体设计。
4、在设计专篇中对警示标识、告知卡等设置位置、数量、类型等进行详细设计; 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