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甘肃森续资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碌曲县污水处理厂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甘南州合作市碌曲县城区舟高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
项目名称 | 甘肃森续资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碌曲县污水处理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甘肃森续资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碌曲县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碌曲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舟高路,占地面积 5770 m,设计日处理污水 3600t。污水厂主要采用的是 CAss 污水处理工艺,当污水进入后,经粗格栅和提升泵、沉砂间,进入 CASS 反应池生化处理,再进入接触消毒池添加二氧化氯消毒,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洮河。自污水厂开始运行以来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到 90%,污泥全部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 | ||||||
项目人员 | 胡明立、李国庆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李国庆 | 调查时间 | 2021年10月18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谭毅红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李国庆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谭毅红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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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粉尘: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工人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毒物:硫化氢、氨、氯化氢、氯气、二氧化氯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工人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各岗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照度:各岗位照度均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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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3)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 (4)完善高噪声区域的“防止中毒”、“噪声有害”、“戴防毒口罩”等职业卫生警示标识。 (5)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已损坏的警示标识应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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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甘肃森续资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碌曲县污水处理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