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位于天水市渭河以北,陇海铁路天兰段以东所夹地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樊凯瑞 | ||
项目名称 | 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于2016年10月18日取得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项目总投资244600万元,建设项目建成后列车运营时间为早6:30至晚22:30,全日运营16小时。建设项目初期单向最大运输能力1971人/小时,近期单向最大运输能力3249人/小时,远期单向最大运输能力3595人/小时。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胡明立、靳永芬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靳永芬 | 调查时间 | 2021.5.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樊凯瑞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冯东方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6月27日~2021年6月29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樊凯瑞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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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粉尘: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所测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检测结果显示,工人接触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短时间接触浓度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5个工种接触噪声的强度,测量结果显示所测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工频电场:本次检测了2个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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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建设项目风险分类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二)道路运输业”中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结合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综合判定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的项目。车辆段主要任务为车辆维保,属于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中的“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建设单位不使用含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物质的胶粘剂、清洗剂、油墨、油漆,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2)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车间定时清洁打扫,防止二次扬尘。加强个体防护,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工作,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注重除尘装置防护效果检测,同时加强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护技能的培训与提升,确保防尘、防毒设施不发生堵塞,控制点风速满足除尘、排毒效果; 在进入车内、地沟等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良好;车内、地沟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应对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进入空间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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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