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 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 号)和《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安委办〔2021〕7 号),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现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应急管理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 年 6 月 10 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