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北部区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 【行业类别】 | 煤矿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 【项目详细地址】 | 陕西省府谷县西北端,行政区划隶属府谷县大昌汗镇管辖 | |||||
| 【项目简介】 | 郭家湾煤矿隶属于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能源”),榆林能源是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控股、陕煤化集团府谷能源投资公司参股,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以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为主要业务的综合能源企业。 郭家湾井田由原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8月通过了竣工验收。设计生产能力8.0Mt/a。井田赋存可采煤层7层,分别为4-2上-1煤、4-2上-2煤、4-3煤、4-4煤、5-1上煤、5-1煤、5-2煤。郭家湾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属I类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无地热和冲击地压灾害。 矿井位于陕西省府谷县西北端,行政区划隶属府谷县大昌汗镇管辖。东、西北、北均以陕(西)(内)蒙(古)省界为界,西南以悖牛川为界,南以大昌汗川为界,井田南北长4.8~15.5km,东西宽2.2~15.7km,面积116.9036km2。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主提升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提升采用无轨胶轮车。工业场地布置在悖牛川石岩塔村附近的郭家湾工业园区内,投产时布置三条井筒,其中主斜井和副斜井布置在工业场地内,回风立井布置在大昌汗沟与前五当沟交汇处的回风立井工业场地内。 矿井主水平布置在三煤组的5-1号煤层中,在5-1煤层沿F19号断层平行布置5-1煤中央带式输送机、5-1煤中央辅助运输和5-1煤中央回风三条开拓大巷。在5-1煤大巷末端沿5-1煤以73°方位角布置5-1煤中部辅助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大巷、回风大巷至井田边界,在5-1煤中部大巷末端沿三盘区井田边界向北布置4-3煤北翼大巷。矿井目前正在开采51204工作面和51206工作面。采用单一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根据矿井生产接续计划,2030年之后郭家湾煤矿南部区域一盘区将开采完毕,二盘区仅剩余5-2煤可稳定回采,三盘区是否具备回采条件尚存不确定性,南部区范围内已再无其他可采资源。因此为保证正常生产接续,矿井稳产达产,需要对北部区进行开发。郭家湾煤矿北部区是指F3断层以北的全部井田区域。东西长8.4-11.7km,南北长5.9-9.0km,面积85.15km2。 矿井于2025年1月8日取得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核通过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名称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北部区开采项目;项目代码为:2501-610822-04-01-197626。建设地点为:大昌汗镇后五当沟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号副斜井、风立井、二号回风立井、注浆厂房等其他相关辅助设施、井下北部区开拓巷道掘进、井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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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5年 12 月 | |||||
| 【项目组长】 | 邹玉光 | |||||
| 【项目组成员】 | 邹玉光 郭向科 张亚康 蔡森 孙山生 范兴国 马伟鹏 | |||||
|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段兆伟 | |||
| 【报告编制人】 | 邹玉光 郭向科 张亚康 蔡森 孙山生 范兴国 马伟鹏 | 【报告审核人】 | 程帅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邹玉光 张亚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5年 12 月13 日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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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任务】 | ||||||
| 本次安全预评价的对象: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北部区开采项目 评价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管理、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等。按照评价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开采单元、通风单元、瓦斯防治单元、粉尘防治与供水单元、防灭火单元、防治水单元、防热害单元、安全监控、人员定位与通信单元、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使用单元、运输、提升单元、压风及其输送单元、电气单元、矿山紧急避险与应急救援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职业危害与健康监护单元等15个单元。 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是综合利用类比分析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以《可研报告》和其它相关资料为基础,首先查找整个矿井生产系统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其分布规律、产生危害后果的触发条件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然后按照生产系统划分的各评价单元进行评价,确定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判断《可研报告》中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是否全面,所提出的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再针对建设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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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根据各个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结论,评价认为郭家湾煤矿项目立项、规划合理,生产布局及工艺选择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较清楚,资源较可靠,可研报告中方案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各类事故是可控的,其严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矿井建设项目是可行的,根据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可以进行下一步矿井初步设计。 | |||||
| 【备注】 | ||||||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北部区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4-02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