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 【项目详细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李家佐村村北 | |||||
| 【项目简介】 |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25日,现持有2025年8月28日由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572849704A;注册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李家佐村村北。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行政区划隶属保定满城区。该矿山为资源整合扩建矿山,由原满城县全兴石碴厂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和原保定鑫博磊石材贸易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两采矿权整合而成。2017年12月,受满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北科宇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于编制了《保定鑫博磊石材贸易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整合方案”)。2018年2月保定市政府下达批复,同意该“整合方案”的实施,文号:保政函[2018]19号。整合后,矿山于2020年1月11日取得采矿证,采矿许可证号:C1306002009047120011826,矿山名称: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采矿权人: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0×104m3/a;有效期:十五年,自2015年10月17日至2030年10月17日。 2021年2月,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于2021年6月8日以“冀应急函〔2021〕63号”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局批复。2022年11月15日,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进行基建施工。 由于原设计采用分期、分台阶开采,不符合《关于切实做好非金属露天矿山“横切”式开采相关工作的函》(冀自然资字[2023]98号,2023年5月16日)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非金属露天矿山水平分层开采法(“横切”式)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38号,2023年5月8日)等文件精神。为“调整方案设计实现‘横切’式开采”的矿山,委托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23年11月分别编制了《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初步设计变更》、《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于2023年11月25日以“冀应急函〔2023〕287号”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局批复,批复建设工期18个月。重大变更设计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法(“横切”式),台阶高度12m,生产规模为60×104/a。 矿山《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批复后,于2023年12月1日取得了保定市满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基建重新开工通知(满应急〔2023〕24号),批准基建期18个月;2025年5月27日,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项目基建延期的批复,同意基建延期3个月(延长工期从2025年5月31日起计算)。 基建工程前后由两个施工单位进行,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基建,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由于甲方原因停工,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解除了施工合同。2025年4月25日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开始进行剩余基建工程施工,2025年8月10日剩余基建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136088288,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监理单位为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证书编号:E113000325。爆破作业由保定市保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爆破施工,该公司具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各作业单位资质满足要求。 目前矿山已按设计建设完成,在采场最高处形成首采区域212m穿孔平台、200m装运平台,完成了矿山运输道路及CK1~CK4老采坑的隐患治理。 2025年4月25日,受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基建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工作。 接到评价任务后,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由采矿、地质、安全工程相关专业的评价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对其周边环境和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资料收集。通过对《初步设计变更》、《安全设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竣工图纸及安全管理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结合现场实地勘查情况,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对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各系统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基建工程竣工的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本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中《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格式、内容要求编写而成,由全体评价组成员共同编写,编制完成后,按照我公司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要求,由项目组成员进行了校核,非项目组成员、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了三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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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5年4月 19日 | |||||
| 【项目组长】 | 郭向科 | |||||
| 【项目组成员】 | 郭向科、孙山生、程帅、段兆伟、张亚康、杨蕊、谷俊峰 | |||||
|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 【报告编制人】 | 郭向科、孙山生、程帅、段兆伟、张亚康、杨蕊、谷俊峰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郭向科、程帅、段兆伟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5.06.28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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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建设与《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冀应急非煤[2021]131号)中没有否决项,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 “不符合”的项小于5%。据此判定: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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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