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项目安全评价 | |||||
【行业类别】 | 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 | |||||
【项目简介】 | 青宁输气管道工程(以下简称“青宁管道”)地处经济发达的苏鲁地区,属于黄淮平原,途经山东、江苏2省、7个地市、18个县区,线路全长536km,设计压力10.0MPa,设计输量72×108Nm3,管径规格1016mm,壁厚17.5~26.2mm,管道材质为L485M直缝埋弧焊钢管。全线设输气站场11座,截断阀室22座,均为监控阀室。同沟敷设1根HDPE硅芯管,通信光缆类型为GYTA-32B1,外防腐采用三层PE,并结合外加强制电流的阴极保护措施。青宁线山东段于2021年2月2日投产运行。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是沈海高速公路G15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自沈海高速公路日照市与青岛市交界处K698+014,在沈海高速公路山东省与江苏省界处K759+671.626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61.658km。项目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方式改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0.75m(同向四车道)。全线设大桥12座,中桥14座,互通立交9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 原青宁管道在沈海高速公路西侧与其并行敷设,沈海高速公路向西扩建后导致青宁管道与高速公路用地线间距小于20m,且部分公路用地范围已占压管道,沈海高速公路经拓宽后局部地段与管道相冲突,不满足《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 37/T 3366-2018和《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等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此段管道进行改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现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和生产、经济的同步增长,受建设单位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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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项目组长】 | 许盈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800000000200913) | |||||
【项目组成员】 | 孙山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300216) 赵荣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00000100404) 丁积仓(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800000000300919) 魏庆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800000000202898) 刘黎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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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王心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许盈盈 | 【报告审核人】 | 毛春丽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许盈盈、孙山生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4.06.03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企业典型建构筑物前人员合影、主要设备设施、现场周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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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分析评价和现场勘查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建设、可行性研究单位的合法性 该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华智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具有石油天然气业务范围甲级资信证书,资质符合要求。 2、采用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国家鼓励类石油天然气行业第2项:油气管网建设: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该项目采用的工艺均为国内外输气管道工程成熟的输气工艺,不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未采用带有研发性质,未经鉴定、未经过工程实践验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辅助生产设施设计能满足管道的正常运行需要。 3、管道路由的合规性 该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取得《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日审服投资〔2024〕7号),2024年2月22日取得《关于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规划选址意见》(岚山区规划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总体规划。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该项目输气管道与沿线建构筑物及各类设施的间距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的要求。该项目所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未采用未经省部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未采用带有研发性质,未经鉴定、未经过工程实践验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辅助生产设施设计能满足管道的正常运行需要。该项目线路走向、选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自然条件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的安全条件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4、选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管道沿线依托青宁管道原有的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对管道进行监控和运行管理,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在长输管道已有成熟的应用,工艺可靠。 5、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全面性,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可行性 通过对该项目部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各评价单元的评价及对项目方案详细分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执行了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了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补充了线路工程及公用工程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在严格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风险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6、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建议的可行性 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编制了《山东省公司日照作业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预案编号:SCAQSGZHYJYA/RZZYQ A/1)《山东省日照作业区东港管理站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方案编号:XCCZFA/RZZYQ/DGGLZ A/1),于2023年7月16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应急管理局完成备案。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原则、应急保障等相关要求。该项目投入运营后,管道权属单位应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及管道运行监控参数等对已有的应急预案进行补充修改,并及时到该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并且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项目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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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青宁管道(日照段)与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冲突段改线工程项目安全评价
-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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