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 |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且末县 | ||||
【项目简介】 | 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位于且末县城97.5°方位,直线距离约155km处,行政区划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国家2000):东经87°18′40″,北纬38°00′23″。。 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于2023年11月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7日,有效期伍年,开采矿种:玉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山面积:0.5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37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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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 | ||||
【项目组长】 | 张庆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38) | ||||
【项目组成员】 | 张庆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38) 浮森森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2002425) 孙山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300216) 刘黎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03) 靳永芬(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800000000300941) 杨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700000000200911) 张亚康(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300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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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郭向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张庆伟、浮森森、孙山生、刘黎娟、靳永芬、杨蕊、张亚康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张庆伟、浮森森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4.01.18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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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分析和评价我们认为: 1、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是安全可靠的。矿山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爆破危害、边坡坍塌、高处坠落、粉尘、机械伤害、噪声、火灾、触电、洪水、车辆伤害、容器爆炸、高原反应、物体打击及地震危害等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控制,将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发生的概率控制在安全状态。 3、通过对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设计方案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和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按照《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对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落实《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安全投入,项目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项目合法、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方案整体可行。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设计提出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安全预评价补充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并受控程度可接受,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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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且末县玉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且末塔什萨依玉石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2-0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