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石门山至板桥天然气管道直供气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管道;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 | |||||
【项目简介】 | 福莱特天然气管道直供气建设项目线路起点为凤阳县石门山(位于凤阳与明光交界处),终点为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已建天然气门站(位于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内),建设天然气管道全长约23.7km,管径D610,设计压力6.3MPa,全线新建线路阀室1座、清管器接收装置1套(清管器接收装置在福莱特公司天然气门站内建设,接入门站工艺预留口)。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2年10月 16日 | |||||
【项目组长】 | 程帅 | |||||
【项目组成员】 | 程帅 刘冲 韩静宜 孟丽 王晓伟 魏庆玺 黄庭刚 | |||||
【技术负责人】 | 王心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刘程帅 刘冲 韩静宜 孟丽 王晓伟 魏庆玺 黄庭刚 | 【报告审核人】 | 谷俊峰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程帅 黄庭刚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企业典型建构筑物前人员合影、主要设备设施、现场周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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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石门山至板桥天然气管道直供气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有较成熟的运行经验,做到了按经过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施工、安装、监理,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通过建设项目试生产验证,输气工艺合理,采用技术成熟,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状况良好,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对试生产过程中和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进行了整改,整改合格,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备注】 |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石门山至板桥天然气管道直供气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4-13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