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8000吨/年聚酯树脂绝缘漆生产装置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工业区新秀路108号 |
|||||
【项目简介】 |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工业区新秀路108号,法人代表:姬建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758358604J(1-1)。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东厂区(甲酚精馏生产厂区)和西厂区(聚酯树脂绝缘漆生产厂区),具有年产8000t/a聚酯树脂绝缘漆和5000t/a甲酚的生产能力。企业在 2017年9月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G)WH 安许证字[2017]00247 号,许可范围聚酯树脂绝缘漆 8000 吨/年、甲(苯)酚异构体混合物 5000 吨/年。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从业人员95人,其中东厂区33人,西厂区62人。企业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做为公司日常安全机构,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0年7月 10日 | |||||
【项目组长】 | 李健安(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00000202186) | |||||
【项目组成员】 | 谷俊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200214) 张永红(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201156) 张倩倩(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2002324) 张雨(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00000303036) |
|||||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谷俊峰、张永红、张倩倩、张雨、李健安 | 【报告审核人】 | 毛春丽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李健安、谷俊峰、张永红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0.8.8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组认为: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8000 吨/年聚酯树脂绝缘漆生产装置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及建设单位均有较成熟的运行经验,做到了按经过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施工、安装,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各项安全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可靠、有效,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