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行业类别】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玉川厂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玉川大道与玉川二号线交叉口西200米,柿槟厂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贵金属制品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荆梁街与济水大街交叉口南 | |||||
【项目简介】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玉川厂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玉川大道与玉川二号线交叉口西200米,柿槟厂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贵金属制品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荆梁街与济水大街交叉口南。玉川区域的生产厂有原料厂、再生铅厂、玉川冶炼厂(炼铜)、冶炼一厂(炼铅)、精炼厂(湿法炼铅)、铜箔厂、动力厂(水电气)、制氧厂。柿槟区域的生产厂有原料厂、再生铅厂、熔炼厂(火法炼铅)、直接炼铅厂(火法炼粗铅)、精炼厂(湿法炼铅)、贵金属冶炼厂(铅、铜阳极泥)、综合回收厂(锑、铋、碲等回收)、氧化锌厂(湿法碱式碳酸锌、粗制硫酸锌)、动力厂(水电气)、制氧厂、合金公司(火法铅合金)、冶金机械公司(机械加工)。西关区域的生产厂有贵金属制品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粗铅约35万吨/年、电铅40万吨/年、电解铜15万吨/年、铜箔2880吨/年、硫酸60万吨/年、发烟硫酸3万吨/年、液态二氧化硫12000吨/年、氧化锌67000吨/年、金锭15吨/年、银锭1700t/年、碲锭43吨/年、锑白6146吨/年、精铋1675吨/年、三氧化二砷1224吨/年。 主要设备:熔炼炉、吹炼炉、余热锅炉、阳极炉、浇铸机、电解设备、回转窑、氧化炉、烟化炉、还原炉、制氧装置、制酸装置、汽轮机、熔炼锅、精炼炉、机械加工设备、退火炉等。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地震、雷电、暴雨洪水、高低气温、风荷载、污秽和不良地质条件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料主要有氢氧化钠溶液(>31%)、氢氧化钠、尿素、硫脲、铅、液态二氧化硫、硫酸(98%、<15%)、发烟硫酸、氧化锌、硫磺、硅氟酸、过氧化氢溶液(27.5%)、凝聚剂(聚丙烯酰胺)、碳酸钠、焦炭、焦粒、煤、粉煤、硝酸(98%)、盐酸(30%~37%)、硝酸钾、硝酸银溶液、氯酸钠、氯酸钾、硫化钠、亚硫酸氢钠、液氯、高锰酸钾、锌粉、海绵镉、五氧化二钒、砷、三氧化二砷、三氧化铬、金属钙、油漆、空气(压缩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炔、柴油、硫化氢、砷化氢、臭氧、丁基黄药、聚合硫酸铁、液化石油气、三氯乙烯、酒精、红磷、水合肼、氨溶液(25%~28%)、钠、高温熔融物、高温烟气、高温高压蒸汽、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润滑油、液压油、烟气中SO3、SO2、一氧化碳等,危险废物主要为火法精炼渣含砷、锑等杂质,阳极泥预处理分碲渣含碲杂质,产品粗硒含硒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本项目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硫脲、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碳、硫酸、发烟硫酸、硫磺、硅氟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盐酸、硝酸钾、氯酸钠、氯酸钾、硫化钠、亚硫酸氢钠、氯、高锰酸钾、锌粉、五氧化二钒、砷、三氧化二砷、三氧化铬、钙(金属钙)、油漆、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炔、柴油、硫化氢、砷化氢、液化石油气、三氯乙烯、乙醇[无水]、红磷、水合肼、氨溶液(25%~28%)、钠;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2018年修订,2024年调整)进行判定,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判定,硝酸、硝酸钾、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溶液(27.5%)、硫磺、锌粉、高锰酸钾、水合肼、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进行判定,氯、液化石油气、硫化氢、天然气、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乙炔、三氧化硫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氯酸钠、氯酸钾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氯酸钾、氯酸钠、氯、液化石油气、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坍塌、其他伤害等。 玉川冶炼厂区2×100m³液氧储罐原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4年7月31日已于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取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核销编号HX419001[2024]002,目前玉川冶炼厂区2×100m³液氧储罐四级重大危险源已核销。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表可知,储存单元:①柿槟厂区2×50m³液态二氧化硫储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②玉川冶炼厂区1×1000m³液氧储罐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豫光金铅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研,玉川厂区、柿槟厂区及贵金属制品公司厂区外500m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过评价软件V2.1进行计算,液氧储罐空分制氧系统、液态二氧化硫储罐系统个人风险整体可以接受。液氧储罐空分制氧系统、液态二氧化硫储罐系统社会风险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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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4月20日 | |||||
【项目组长】 | 李光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2002375) | |||||
【项目组成员】 | 李光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2002375) 白勇鹏(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00000201323) 刘黎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03) 方应辉(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3001264) 赵毅丽(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700000000301322) 黄艳光(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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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李光明、白勇鹏、刘黎娟、方应辉、赵毅丽、黄艳光 | 【报告审核人】 | 李健安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李光明、方应辉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4年5月21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 (企业典型建构筑物前人员合影、主要设备设施、现场周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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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次安全评价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豫光金铅股份公司现状的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全面评价,评价认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的工艺设备成熟,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液氧储罐、液态二氧化硫储罐区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社会风险经计算均可接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了双重预防体系,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目前该生产系统运行平稳,工艺设备安全可靠,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有效,针对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后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 | |||||
【备注】 |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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