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民权县野岗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民权县野岗乡野岗集西头310国道南侧 | |||||
【项目简介】 | 罐区改建后共2台30m³SF双层汽油罐、2台30m³SF双层柴油罐,改建后油罐总容积90m³(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的规定,规模等级为三级加油站,加油站规模等级不变。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5月24日 | |||||
【项目组长】 | 黄庭刚(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200000000100152 ) | |||||
【项目组成员】 | 黄庭刚(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200000000100152 ) 张庆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2001438 ) 谷俊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201000707 ) 刘冲(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1800000000301002 ) 孟丽(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S011041000110203001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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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赵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张庆伟、黄庭刚、谷俊峰、刘冲、孟丽 | 报告审核人 | 浮森森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张庆伟、黄庭刚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3年5月25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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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民权县野岗加油站建设项目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施工建设;经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安全设施全部投入使用并运行正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可以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安全运行的要求。 该加油站已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已备案。 综上所述,民权县野岗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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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民权县野岗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7-24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