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许昌市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 | |||||
【项目简介】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9月29日,2015年4月变更为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行政隶属张潘镇。注册资金863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红霞,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该公司主要精细化工产品为氨基乙酸、亚磷酸二甲酯、甲缩醛、氯甲烷、盐酸等;化工原料药为草甘膦原药、草甘膦系列制剂。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0.8.23 | |||||
【项目组长】 | 邹建敏 | |||||
【项目组成员】 | 邹建敏、谷俊峰、卢占明、丁积仓、邹玉光 | |||||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毅丽 | |||
【报告编制人】 | 邹建敏、邹玉光、谷俊峰、卢占明、丁积仓 | 【报告审核人】 | 侯艳红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邹建敏、邹玉光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0.9.10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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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十九条规定的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要求,总体布局符合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等规范标准的要求;生产采用的工艺技术和产能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产品不属于淘汰类,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重大危险源实施了监控措施;企业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从业人员素质满足有关规定要求。针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企业进行了积极整改。企业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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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