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
安全现状评价公开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 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陕州区西张村镇 | |||||
【项目简介】 | 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其前身为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2012年10月,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重新办理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证编号C4100002009014210006560,有效期为2012年12月~2015年1月,生产规模3.00×104t/a, 2015年4月采矿证进行了延续,有效期从2015年4月延期至2018年1月,采矿证于2018年1月再次进行了延续,有效期壹年零伍月,从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2021年09月28日,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09014210006560,有效期限:自2021年11月04日至2031年11月02日。 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一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开采规模为3万t/a,开采矿种为金矿,该矿山目前正常生产。 2016年1月河南华鼎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河南矿业协会予以审查通过,此后河南伟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编号:豫安评2016010062;受企业委托河南华鼎矿业设计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编制了《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的开采对象为二采区③、④、⑤号三个矿体,开采标高为+950m~1205m标高范围,形成1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基建范围为③、④、⑤号三个矿体的全部开拓工程,2016年3月10日,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通过,于2016年5月27日以“三安监管一设[2016]11号”进行了批复。2018年7月,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华鼎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和《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设施变更设计所述内容包含了原安全设计未变更的内容。2017年7月18日,该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过了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19日以“三安监管一设[2017]18号”进行了批复。该矿基建竣工后,2018年10月,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并于2018年11月09日取得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豫)FM安许证字[2018]XMJC302,有效期为:2018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后由于法人变更,于2021年04月06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豫)FM安许证字[2021]XMJC301B,有效期为: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11月08日。 为了及时延续二采区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委托我公司对该采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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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 | |||||
【项目组长】 | 邹晓甜 | |||||
【项目组成员】 | 邹晓甜、孙山生、赵毅丽、杨现林、张辉、彭新建、杨蕊 | |||||
【技术负责人】 | 曾国青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邹晓甜、孙山生、赵毅丽、杨现林、张辉、彭新建、杨蕊 | 【报告审核人】 | 许盈盈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杨现林、邹晓甜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1.10.18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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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评价认为: 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自2018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总平面布置情况没有发生变化,该生产系统开拓运输、矿床开采、通风防尘、供配电、防治水与排水、排土场、供水与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各单元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没有降低,安全管理现状良好,双预防体系及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通过对比《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4项构成条件,二采区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综上,河南中加明科矿业有限公司陕县葫芦峪金矿二采区地下开采生产系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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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