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改产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安全评价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洛阳市孟津区洛阳吉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港路2号 | |||||
【项目简介】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洛阳市孟津区洛阳吉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港路2号(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内)。该改建项目位于现有企业厂区内。该项目是在厂区现有5万吨/年乙酸仲丁酯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尽可能利旧原装置设备及管道,改造为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生产装置。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1-8-11 | |||||
【项目组长】 | 郭向科 | |||||
【项目组成员】 | 郭向科、刘冲、谷俊峰、李健安、张雨 | |||||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郭向科、刘冲、谷俊峰、李健安、张雨 | 【报告审核人】 | 刘黎娟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郭向科、刘冲、谷俊峰、李健安、张雨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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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
通过勘查拟选建设场地情况;调查周边企业、村庄、道路及厂内周边已有的装置设施与改建场地及装置相互影响等。通过对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分析,对该企业的内、外部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 | ||||||
【评价结论】 | 评价认为: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改产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和限制的范围,并经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厂址位于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内,办理有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当地政府区域规划。拟建项目厂址与周边设施防火间距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厂区平面布局按功能分区,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进行了装置设施布置,拟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储运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与建设项目相匹配,依托的消防系统及各种事故紧急处理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需要,拟定的建设方案与对策措施对降低事故风险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从安全生产角度考虑,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改产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备注】 |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改产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安全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量: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改产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安全评价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