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温县张羌街道张圪垱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崔占军 | ||||
项目名称 | 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7年01月12日,注册地位于温县张羌街道张圪垱村,法定代表人:杨森。用人单位主要经营包括污(废)水处理、中水处理及销售、污泥处理及其技术、工艺的研发;污水配套管网维护及建设、安装、改造。 用人单位在焦作温县范围内现有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年处理水量1460万立方米,实际年处理水量1389万立方米,生产情况运行良好,第一污水厂总人数21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鑫源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占地100亩,设计年处理水量1095万立方米,实际年处理水量754万立方米,生产情况运行良好,第二污水处理厂总人数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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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郑雪东、张冰洁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雪东、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21.2.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崔占军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雪东、张冰洁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3.1、2021.3.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崔占军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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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危害因素:硫酸、硫化氢、氨、噪声; 检测结果:硫酸: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第二污水处理厂化验员接触硫酸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工作场所硫酸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硫化氢: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各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氨: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工接触氨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各工作场所氨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污水处理厂厂长、主管、机修工以及运行工四类岗位人员中,运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最长、频次最高,根据用人单位污水处理厂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推断厂长、主管和机修工接触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各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小于8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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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1)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并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www.zybwhsb.com),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2)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切实安排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失效、损坏的防护用品。 (5)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逐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持续关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可靠有效;发现设备故障及时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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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