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禹州市豫星坩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禹州市范坡镇朱集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仲付华 | ||||
项目名称 | 禹州市豫星坩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禹州市豫星坩埚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生产作业人员13人,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机、烘机、匀混机、挤泥机、成碾机、成型机、压力机、液化气罐等,经营范围为坩埚生产、销售。 | ||||||
项目组人员 | 张尔益、刘松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尔益、刘松柏 | 调查时间 | 2021.4.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仲付华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尔益、刘松柏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4.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仲付华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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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矽尘总粉尘浓度:共检测4个岗位,其中2个岗位超标;共检测8个定点粉尘,其中2个工作地点超标。 | ||||||
2、矽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共检测4个岗位,其中2个岗位超标;共检测8个定点粉尘,其中2个工作地点超标。 | |||||||
3、氮氧化物:共检测2个工作地点,无超标工作地点;计算岗位接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无超标。 | |||||||
4、噪声:共检测4个岗位接触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无超标岗位;共检测20个定点噪声,其中1个超标。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要求,接触矽尘的岗位需要配备KN95以上的防颗粒物口罩,建议企业为作业人员更换防颗粒物口罩,配备KN95以上的防颗粒物口罩,并根据作业人员要求为其配发防噪声耳塞;加强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及作业时现有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管理,确保其在作业时正确佩戴发放的防颗粒物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禹州市豫星坩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