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安徽阜阳市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18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谷明泉 | ||||
项目名称 |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厢车智能制造装备工艺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为满足市场对冷链物流专用车辆的需求,提高国内专用车辆的整车质量和档次,增强专用车辆的市场竞争能力,并带动阜阳市经济发展,促进阜阳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高端厢车智能制造装备工艺提升项目。投资规模:10000万元。 生产规模:年产3000台冷链专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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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朱艳秋、邵锴、蔡晓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孟丹丹、邵锴 | 调查时间 | 2021.1.23~1.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谷明泉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邵锴、蔡晓东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27~1.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谷明泉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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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MDI、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短时间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1.3.2 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噪声:本次检测共测量33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测量及计算结果显示,所有工种接触的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共测量43个工作场所的噪声强度,其中冷藏半挂门板加工单元门外板五金件、密封皮安装、门外板螺钉固定,XPS板材加工单元龙门铣及制板线单元龙门铣等工作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85dB(A),对上述场所噪声进行频谱分析,以上工作场所噪声主频谱集中在500Hz~4kHz,属于中高频噪声,人耳对中高频噪声较为敏感,该段频噪声对人耳听力损害较大。 紫外辐射:本次测量结果显示,焊接工面罩内眼部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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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综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各项结果,得出结论如下: (1)按照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MDI、噪声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建设项目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标准的要求。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建设项目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5)建设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要求。 (6)建设项目建筑卫生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7)建设项目辅助用室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采用检查表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4项。 1项不符合:(1)未设置公告栏;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未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项基本符合:1、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不够完善和规范;2、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设计。 (9)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总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体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该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1)生产现场醒目位置未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接触MDI作业人员未检查血嗜酸细胞计数;电焊工未进行眼科常规检查及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 (4)未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措施与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如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对策措施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 (1)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作业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3)裙板焊接工序在较为封闭的车厢内部进行,作业时应增设通风设施,预防通风不良造成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中毒。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应要求作业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应急救援设施 针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可能造成急性损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职业卫生档案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特别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 (1)加强对上岗前和离岗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合理安排作业人员。 (2)用人单位在后续体检中,接触MDI作业人员应增加血嗜酸细胞计数的检查,电焊工增加眼科常规检查及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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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价机构
1、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厢车智能制造装备工艺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