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光阳印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新郑市新村镇吴陈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论好 | ||||
项目名称 | 郑州光阳印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郑州光阳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01日,位于新郑市新村镇吴陈村,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5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包装装潢、塑料制品及其他印刷品等。 | ||||||
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冯向丽、张康康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孟丹丹、冯向丽 | 调查时间 | 2021.07.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论好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冯向丽、张康康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7.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论好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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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等标准、规范和评价范围的要求,确定用人单位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甲醇、一氧化碳、高温、噪声。 粉尘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分切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乙酯:印刷工、干式复合工接触乙酸乙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无溶剂干复一体复合工接触乙酸乙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丙酯:印刷工接触乙酸丙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丁酯:印刷工接触乙酸丁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甲醇:干式复合工接触甲醇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无溶剂干复一体复合工接触甲醇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异丙醇:印刷工接触乙酸丁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此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不超过85dB(A)。 高温: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锅炉工接触高温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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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印刷机、干式复合机工作时必须开启相应的抽风净化装置。 (2)用人单位在生产作业时,要求制袋工必须佩戴好防噪耳塞,印刷工、无溶剂干复一体复合工、干式复合工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 (3)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5)应当设置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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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郑州光阳印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9-19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