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荥阳市建设路与广武路交叉口西南角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辉 | ||||
项目名称 |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对建设单位1台X射线探伤机所处的工作场所、防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涉及的劳动人员等(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二期中的一部分) | ||||||
项目组人员 | 贺金鹏、王艳娇 | ||||||
现场调查人员 | 贺金鹏、王艳娇 | 调查时间 | 2021.02.1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辉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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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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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辐射监测建议 场所监测:探伤装置建成后应由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验收检测; 探伤机一般应检测以下各点:a)通过巡测,发现的辐射水平异常高的位置;b)探伤室门外30cm离地面高度为1m处,门的左、中、右侧3个点和门缝四周;c)探伤室墙外30cm离地面高度为1m处,每个墙面至少测3个点;d)人员经常活动的位置。 2 应急救援措施建议 建议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应急人员的培训、演练周期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相关内容。明确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3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议 1)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制定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辐射危害申报制度、放射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等。 4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建议 建设单位应落实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不能安排从事放射工作。 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6 检维修及外委作业建议 建设项目建成后,若存在外委作业,作业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并与之签订职业病危害防护委托协议,并对外委单位的作业过程、管理措施、人员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进完善。 不得将检维修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建设单位应要求用人单位将设备维修人员纳入放射工作人员管理,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培训,未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从事探伤机维修、维护作业。 7 其他建议 (1)探伤工作人员进入探伤室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当辐射水平达到设定的报警水平时,剂量仪报警,探伤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探伤室,同时阻止其他人进入探伤室,并立即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2)应对探伤机的防护和安全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3)工程预算中应明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费、培训教育费、职业病危害评价费、警示标识、个人剂量监测等专项投资的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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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