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漯河市舞阳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任星光 | ||||
项目名称 | 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2017年12月25日取得了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2021年1月15日取得了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组选型变更的批复。建设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安装14台单机容量2MW和10台2.2MW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2020年09月29日升压站倒送电成功;2020年10月02日集电线路施工完成,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0年10月15日完成试运行考核。 | ||||||
项目组人员 | 张茜、马会涛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茜、马会涛 | 调查时间 | 2020.10.0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曹亮亮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马会涛、张茜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0.10.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孙涛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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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六氟化硫及其产物、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噪声强度均不超过85dB(A),工频电场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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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风力发电,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结合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检测数据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 (2)建设项目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按国家相关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在生产状况正常情况下,经现场调查及采样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主要建议:1.在升压站入口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2.按照要对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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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