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太康县宸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位于周口市太康县西部五里口乡、老冢镇、逊母口镇、板桥镇及清集乡境内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何早 |
项目名称 |
太康县宸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变太康县马头镇风电场项目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已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总投资为46020.09万元。总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2.65MW和1台单机容量为2.3MW的风电机组,包含风电场及升压站两部分内容。在工作场所设置有通风、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
项目组人员 |
毛春丽、许盈盈 |
现场调查人员 |
毛春丽、许盈盈等 |
调查时间 |
2021.03.0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云飞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毛春丽、许盈盈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3.1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云飞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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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检测结果:噪声、工频电磁场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电力生产(其他)”,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特变太康县马头镇风电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 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 升压站醒目位置缺少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与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中写明。可以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示例”中的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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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