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陈嘉迅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GW异质结光伏电池和大尺寸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名称: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行业分类: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法人代表:高飞 成立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注册资本:55000万元整 占地面积:596亩 劳动定员:项该项目定员463人,其中生产人员226人、管理人员30人、技术人员20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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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樊玉江、祁勇、杜艳勤、靳永芬、王吉奥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调查时间 | 2023.09.0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嘉迅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9.09至2023.09.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嘉迅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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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受检单位此次检测范围内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过氧化氢、盐酸、氟化氢、氢氧化钠、磷化氢、异丙醇、二氧化锡、铅烟、二甲苯、硫酸、氨、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照度等。 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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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该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过氧化氢、盐酸、氟化氢、氢氧化钠、磷化氢、异丙醇、二氧化锡、铅烟、二甲苯、硫酸、氨、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照度等。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建设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3)当前建设项目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在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方面有个别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在今后工作中需逐步完善。 (4)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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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异质结光伏电池和大尺寸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3-10-2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