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宜兴市佳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北路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丽 | ||||
项目名称 | 宜兴市佳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热升华转印材料生产线扩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宜兴市佳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厂址位于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北路1号(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热升华转印材料的制造、销售。 宜兴市佳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考虑热升华转印材料的市场前景,投资500万元,利用公司已租赁闲置厂房,购置涂布流水线及配套设备,生产热升华转印纸,新增产量30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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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胡明立、邵锴、闫育培 | ||||||
现场调查人员 | 闫育培、戴磊 | 调查时间 | 2023.3.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丽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闫育培、戴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4.6~4.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丽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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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一氧化碳、高温等。 检测结果:粉尘:作业场所各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涂布头岗位工人接触噪声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一氧化碳:机修工接触一氧化碳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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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工程技术 1)在正常生产作业时,按要求开启设置的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护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优化配料间内设置的局部通风设施的管道布置及走向,增加排风量。 3)加强主要生产车间的通风。 2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等处补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项目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上岗前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不从事相关作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4 职业卫生档案 建设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对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归档保存。补充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等。 5 应急救援设施 补充急性高温中暑及高温烫伤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 建筑卫生学 增加涂布车间、分切车间照明灯具数量或功率,对现有灯具进行擦拭、维护,更换破损灯具,改善作业环境照明。 7 外委作业管理 在和外委单位签订外委协议时,须在外委协议中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委单位。 外委人员进场作业时,应将其纳入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中统一管理。 8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建设项目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日常监测设备。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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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审组认为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为整改后通过。 |
宜兴市佳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热升华转印材料生产线扩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