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阳枣阳吴店加油站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32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波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阳枣阳吴店加油站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阳石油分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襄阳枣阳吴店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朱艳秋、冯向丽、蔡晓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向丽、赵鲁华 | 调查时间 | 2023.02.0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波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波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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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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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预计建成投产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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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阳枣阳吴店加油站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