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水路18号3号甲类生产车间1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尊云 | ||||
项目名称 | 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19日,注册地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水路18号3号甲类生产车间101,法定代表人为刘尊云。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8月17日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祁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调查时间 | 2022.08.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尊云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张晶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8.2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尊云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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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甲醛)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甲醛)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 该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所检噪声接近和大于80dB(A)岗位的劳动者防噪声耳罩或耳塞佩戴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且对培训效果形成反馈。 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公司属于(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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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司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9-2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