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6国道东侧大庙村西口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永赞 | ||||
项目名称 | 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18日,注册地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6国道东侧大庙村西口,法定代表人为陈卫。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化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租赁;海洋装备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祁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张晶 | 调查时间 | 2022.10.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永赞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张晶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10.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永赞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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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丙二醇甲醚、异丙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有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丙二醇甲醚、异丙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有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 为所检噪声接近和大于80dB(A)岗位劳动者,配备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并在噪声场所增设相应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及佩戴相应劳保用品警示牌,加强对佩戴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公司属于(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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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发布日期:2022-11-2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