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共和乡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杨青文 | ||||
项目名称 |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长征煤矿,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与销售,矿井生产能力15万吨/年。煤矿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1404万元人民币,2017年主营业务煤炭开采销售收入2158万元,纳税301万元,具备投资本项目的能力。建设单位地处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共和乡,全矿在藉人数462人,其中:原煤生产人员在藉人数414人,女职工人数46人。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张冰洁、胡俊峰、贾鹏凯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治钢、胡俊峰 | 调查时间 | 2022.06.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杨青文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冯治钢、贾鹏凯、郑祥、郑瑞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6.21 ~2022.06.2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杨青文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粉尘:本次共测量19个工种,检测结果显示,掘进生产单元打眼工/喷浆工、放炮工,坑木加工单元木工,地面选运单元捡矸工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掘进生产单元的掘进迎头、锚喷作业点和地面选运单元振动筛下口峰接触浓度超过了国家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其余各检测点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毒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要求。 噪声:本次共测量22个工种,测量结果显示建设单位泵站司机、打眼工和支护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手传振动:掘进工作面打眼支护作业点使用风钻进行手传振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接触手传振动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在储煤棚四周布置防风抑尘网。 (2)掘进工作面钻眼打孔作业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及供水量按照《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掘进工作面回风侧风流净化水幕增加喷嘴数量,做到全断面覆盖;清理振动筛下口及坑木加工房圆锯机喷雾头,令其给水顺畅。 (3)井下乳化液泵站乳化液泵、主排水泵设置隔声罩;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内部设衬防振隔噪材料,减少煤炭与设备内部的撞击,并尽量避免空载运行,链速与适当的给煤量保持最低程度的稳定性。强噪声作业人员佩戴耳塞,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作业时间。 (4)补充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卡。并针对部分工作岗位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卡已年久脱落、脱色、污损等情况,重新制作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卡,张贴于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注意配套使用。可参照下表进行设置。 (5)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第二条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六个档案:(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今后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按实际情况向体检机构提供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清单,确保职业健康监护的体检内容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 |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