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荥阳市广武镇董庄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9′,北纬34°8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任笠 | ||||||||||||||||
项目名称 |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 称重物联网制造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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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制造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年7月27日在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项目备案确认书(豫郑荥阳制造【2015】13729)。项目规划设计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生产基于公路称重的物联网系统设备 650 套;起重类吊秤 865 套;SCS 系列汽车衡 100 套;TCS 系列台秤 50 套/a;基于工业称重的物联网系统设备 50套;基于仓储数字化的物联网系统设备 30 套;目前实际项目产品规模为传感器、称台结构、仪器仪表及起重类吊秤共9300套(台)。项目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办公楼、传感器生产楼、1#厂房、2#厂房、3#厂房、产品试制车间、职工活动中心、油漆库、主大门、物流门等生产及辅助设施。 截止目前建设项目已建成并确定不动产证的有:1#厂房、2#厂房、3#厂房、传感器生产楼、职工活动中心、地下车库;其中1#厂房、2#厂房、3#厂房、职工活动中心均出租运营,仅传感器生产楼作为生产车间使用。最初规划设计中1#厂房中生产汽车衡,生产工艺等设计较多,但随着建设过程中相关政策调整,工艺设备均未上,已明确对外出租运营。另外产品试制车间目前用途尚未确定,属二期建设项目,暂不进行评价;油漆库、自行车电动车棚、临时仓储棚等建设过程中取消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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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贾鹏凯、王艳娇、张冰洁、靳永芬 | ||||||||||||||||||
现场调查人员 | 贾鹏凯、张冰洁 | 调查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任笠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贾鹏凯、乔金柯、杨朔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年5月31日~06月02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任笠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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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二氧化锡、铅烟、丙酮、环氧氯丙烷、正己烷、激光、噪声、高温等。 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二氧化锡、铅烟、丙酮、环氧氯丙烷、正己烷、激光、噪声浓/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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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建设项目属于“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C405衡器制造”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铅烟、己烷为高毒物质,综合评定,建议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补充措施建议:
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局部通风除尘、防毒设施)均正常运行,传感器、仪器仪表及衡器生产达到设计标准,试生产稳定,产品质量达标,符合设计工况,根据本次检测结果,预计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作业工人作业过程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时,实际接触的粉尘、二氧化锡、铅烟、丙酮、环氧氯丙烷、己烷、激光、噪声、高温的浓度或强浓度仍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整改情况及计划,整改完成后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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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制造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