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磊 | ||||
项目名称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目前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为其轨道交通车辆工程一期一阶段装置,生产规模为年新造轨道交通车辆约300辆,厂区现有生产车间为表面处理车间、组装车间、试验车间和调试车间。 | ||||||
项目组人员 | 王艳娇、靳永芬、郑雪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艳娇、靳永芬 | 调查时间 | 2022.9.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艳娇、魏巍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30、2022.1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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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丁酯、苯乙烯、丁醇、噪声。 检测结果:喷砂工在不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喷阻尼浆时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腻子工接触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和腻子涂刮、腻子调和处苯乙烯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面漆工接触二甲苯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和面漆喷漆处二甲苯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 喷砂工、车下设备钳工、车上先行钳工、车下管路钳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粉尘、毒物、噪声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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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1)优先采用无毒腻子代替苯乙烯腻子,加强腻子涂刮工序的通风排毒。现有条件下,避免将通风系统的排风口堵住,影响通风效果。 (2)优先采用工程措施,降低大噪声风动设备的噪声强度,如在喷嘴处加装消音器。 (3)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更换失效的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作用。 (5)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2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卫生培训等职业病防治工作。 (7)用人单位使用的涂料、腻子等分批次采购,考虑到新采购的批次可能会与检测期间使用的物料成分及含量有所不同,建议用人单位做好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实时收集,并根据成分的变化做好现场防护及工人的个体防护。对于含有可能导致人体皮肤或呼吸过敏的成分的物料,应尽可能减少或消除接触。对作业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通过上岗前体检和定期健康监护及日常工作观察,尽早发现特异易感者,及时调离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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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2-12-2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