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洛阳市孟津区高新科技园区道南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陶茜 | ||||
项目名称 |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一期) | ||||||
项目简介 |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气体”、“建设单位”)成立于2020年07月2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化学品(包含电子气体、湿电子化学品)、其他特种气体(包含医用气体、标准气体)等。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0306-26-03-019171)。昊华气体有限公司和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化工集团”)子公司。2020年11月04日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昊华气体有限公司(文号:昊华科技规发[2020]66号)。2019年9月由河南邦泰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邦泰预-201909-004号);2020年8月由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LMZFZP20200415);2022年4月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组人员 | 田凯、王娟娟、胡潇泊 | ||||||
现场调查人员 | 田凯、王娟娟 | 调查时间 | 2022.5.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陶茜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田凯、崔昌、胡潇泊、赵昆南、张奎凡、张斌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25~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陶茜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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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粉尘、氨、氟化氢、氟化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钾、钨及其化合物、乙二醇、盐酸、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除氨和噪声存在部分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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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XG1-201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属于“C制造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昊华气体有限公司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一期)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采取了防尘毒、防噪声、防工频电场、防暑降温、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建设项目当前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严格操作流程,加强相关设备的密封性,杜绝设备及管道内有害物质的逸散及泄漏;如因工艺原因发生逸散或泄漏及时维修,并冲洗地面积液;必要时通过移动式轴流风机加强相关区域的局部通风; (2)加强机修、检修区域作业人员防噪声耳塞的佩戴管理,并有计划的逐步优化作业流程或方式,降低吹扫、敲击、风钣、电钣设备的噪声强度; (3)针对建设项目三氟化氮单元粗品车间2粗品外操间,四氟化碳单元精品分析室及控制室,质检中心中控分析室(3#)、成品控制室,运维中心变配电站控制室等照度不达标处增加日常照明灯具或者更换照明灯具亮度,以提高相应区域照度; (4)完善相关区域不足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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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审结论:《昊华气体有限公司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验收意见修改后留档备查。 验收结论:现场整改后通过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审查。 |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一期)
- 发布日期:2023-01-0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