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固始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固始县马堽集乡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冠宇 | ||||
项目名称 | 固始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堽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位于固始县西南部,涉及马堽集乡和胡族铺镇,建设项目拟装机容量为12MW,采用4台单机容量为2.5MW和1台降容至2.0MW的风电机组 | ||||||
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蔡晓东、吴彦明、邵锴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洋楠、蔡晓东 | 调查时间 | 2022.7.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冠宇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吴洋楠、蔡晓东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冠宇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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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2)检测结果:工频电场:本次共检测用人单位3个工作地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显示3个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运行人员每月对风机巡检一次,巡检频次较低,且散热风扇为间歇性启动,故分析认为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受到噪声危害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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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风力发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电力生产(其他),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结合检测数据及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当前建设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各岗位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建设项目在后期工作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将工作场所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降到最低; 建议在风机处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和噪声告知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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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补充开关站配电室布置情况说明; 2、补充采样点设置表以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编号; 3、补充空调通风设备型号、参数,补充通风设施的合理性分析;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 5、补充对外委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分析评价; 6、专家其他个人意见修改时一并考虑 |
固始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堽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2-10-2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