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河南明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祝冰洁 | ||||
项目名称 | 河南明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CT、DR组装生产项目 | ||||||
项目简介 | 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明峰集团、国家先进制造产业基金、浙江省人才基金、绍兴创业基金及广州越秀产业基金投资的高新技术医疗设备公司,专注于高端医学影像设备CT、PET/CT、PET/MR、MRI、DR、US、明峰云、AI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在杭州、中山、郑州、重庆、成都,以及美国俄亥俄州Solon设有研发、生产中心。 2017年,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郑州高新区政府的支持下,在郑州高新区投资注册成立河南明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设河南明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CT、DR组装生产项目,进行CT(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DR(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的研发生产。项目达成后预计年销售额2.5亿元,从而极大地降低国内医院的大型设备采购成本,对国家健康产业有重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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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刘松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松柏、贺金鹏 | 调查时间 | 2022.7.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祝冰洁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松柏、胡俊峰、师成龙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祝冰洁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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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离辐射(X射线)。 检测结果: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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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属于“C 制造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经过分析认为,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布局满足工作需要,监督区、控制区的分区符合相关要求。 (3)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的屏蔽效果达到了国家职业卫生相关要求,正常运行时能有效控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CT、DR屏蔽调试间设置有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警示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应急开关等防护安全装置,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设置的警示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5)建设单位定员6名放射工作人员,建设单位已安排其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放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为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6)建设单位初步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建设单位制定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放射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基本要求。 (8)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执行了国家职业卫生相关规定,针对工作场所存在的电离辐射采取了放射卫生防护措施,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但应注意加强日常放射卫生管理,保证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放射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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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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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CT、DR组装生产项目
- 发布日期:2022-12-3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