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双赢路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甄伟伟 | ||||
项目名称 | 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1日,法定代表人甄伟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双赢路1号,经营范围包括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热弯玻璃、防弹玻璃、中空玻璃、艺术玻璃、防火玻璃、Low-E玻璃的生产、销售;3-19毫米玻璃原片的仓储、销售;玻璃五金、耗材销售;承接大型点式玻璃幕墙、隐形玻璃幕墙、玻璃隔断、玻璃雨棚、玻璃浴房、玻璃温室(暖房)的设计、安装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用人单位现有员工40人,其中一线生产人员29人,用人单位工作时间08:00~18:00,中间休息一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每月每人轮休2天。 用人单位成立了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任命1人为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自投产后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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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闫育培、陈立浩 | ||||||
现场调查人员 | 闫育培、陈立浩 | 调查时间 | 2022.9.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甄伟伟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闫育培、陈立浩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1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甄伟伟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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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重点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总粉尘浓度。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 粉尘 用人单位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 物理因素 本次测量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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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 粉尘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工种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检测点处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要求。 2 物理因素 噪声:此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低于85dB。 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为接触噪声超过80dB的作业人员(中控工、磨边工等)佩发符合防护要求的防噪耳塞,并通过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危害。 (2)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对其佩戴防护用品情况进行考核,发现未按要求佩戴的进行考核处理。 (3)建议用人单位及时清理打磨处积尘,采用负压清扫,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清理时佩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等处补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等。 (5)按规定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包括有特殊健康要求的作业)的新录用工人(包括转岗到该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时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开展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选择在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存档保存,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6)定期给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讲解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7)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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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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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