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路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磊 | ||||
项目名称 |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为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企业,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迎宾路1号。目前正在使用的为T2航站楼,总建筑面积48.6万m2,保障能力达到年旅客吞吐量4000万人次。截至2021年7月,在郑州机场运营的客运航空公司40家,通航城市85个,开通客运航线159条。拥有职工2526人,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为307人。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郑雪东、张冰洁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雪东、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22.9.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雪东、张冰洁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8~2022.9.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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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危害因素: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离辐射; 结果: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区域X射线行包检查设备外表面5cm处工人可能接触到的任意一点围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2002)3.1中距其外表面5cm任意一点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5μGy/h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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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1)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发铅衣、铅围脖、铅眼镜等铅防护用品。 (2)配发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妥善保存,张贴明显标识,加强监督管理。 (3)在X射线行包检查设备明显位置张贴“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 (4)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规定,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行,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6)用人单位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以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安全与健康,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同时应定期检查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功能完好,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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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2-12-1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