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魏红友 | ||||
项目名称 | 热电厂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热电厂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性质:技术改造。建设规模:万方热电厂2×350MW机组BMCR工况下设计烟气量为2654054m3/h,脱硝入口设计NOx浓度为650mg/Nm3,脱硝装置出口NOx浓度达到出口NOx浓度≤45.5mg/Nm3。按照每台机组NOx初始浓度设计值计算得到的总氨耗量582kg/h作为设计值,尿素耗量之和为1050kg/h。 | ||||||
项目负责人 | 张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茜、马会涛 | 调查时间 | 2020.4.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魏红友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煤灰粉尘、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尿素、氨、高温、噪声。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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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设项目属于“77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2项中的环境治理业-7722项大气污染治理”,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建设项目风险分类属于“六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未对“大气污染治理”制定风险类别。 (2)建设项目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1)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等要求,水解制氨车间等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淋洗器、洗跟器的冲洗水上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应为不间断供水;淋洗器、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厂污水管网,并在装置区安全位置设置救护箱。 (2)建设项目在可研报告阶段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等,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3)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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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