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郑州萱裕机械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郑州市经南三路以南、第十七大街东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刘涛 | ||||
项目名称 | 郑州萱裕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郑州萱裕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1年8月,位于郑州市马寨产业集聚区康佳路西食品工业园。用人单位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用人单位现有员工93人,其中生产工人80人(男11人、女69人),管理人员及其他13人,年产吐司、餐包、面包、法棒、西点、蛋糕等约600吨。 | ||||||
项目人员 | 胡明立、张冰洁、靳永芬、杨蕊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靳永芬 | 调查时间 | 2022.2.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刘涛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靳永芬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2.14~2.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刘涛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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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噪声、紫外辐射等。 粉尘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喷粉处粉尘峰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各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工人接触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场所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测量结果: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13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测量及计算结果显示,250t冲压工、110t冲压工、叉车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所测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工人接触噪声超标原因为:1.冲压机运作过程噪声较高,且缺少相应的隔声、吸声设施;2.冲压设备之间相距较近,中间无隔声措施,存在交叉噪声;3.250t冲压工、110t冲压工、叉车工等接触高噪声工作场所时间较长。 紫外辐射:本次测量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工人接触紫外辐射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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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的规定,郑州萱裕机械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用人单位。 主要建议: (1)维修区与冲压区之间应设置隔音设施,减少冲压噪声对维修区的影响。模维修焊接岗位应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工艺允许情况下,吊焊生产线、立焊生产线应增设局部通风净化设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调整冲压工、叉车工的作业方式(比如采用同岗位轮换作业),减少工人实际接触高噪声工作场所的时间,从而降低工人实际接噪水平。 (2)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性中暑等制定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皮炎等完善应急药品的配备,如应急药箱中增加眼药水等的配置。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保存演练记录。 (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人从事接害作业时及时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冲压工、叉车工应配备SNR=31dB以上的防噪声耳塞。 (4)购置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5)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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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郑州萱裕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