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东侧、昆明路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心成 | ||||
项目名称 | 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02日,注册地位于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东侧、昆明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为闫肖翰。经营范围包括环保科技推广服务,污水、污泥的研究、开发、处理及综合利用,环保设备、新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固体废物收集、治理服务,氟化钙、含铁球团(危险品除外)、水处理剂(危险品除外)、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石灰、石灰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6月15日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张晶 | 调查时间 | 2022.06.2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甄宗垂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7.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甄宗垂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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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受检单位此次检测范围内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氟化物、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氟化物、一氧化碳)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高温)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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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该受检单位此次检测范围内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氟化物、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氟化物、一氧化碳)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高温)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 (1)加强监督检查员工防毒面罩或耳塞的佩戴情况;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公司属于(N772)环境治理业中1.2--环境治理业(其他),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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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中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8-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