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新港大道西侧、遵大路(原新港八路)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加油(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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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7600万元,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9500吨(其中汽油约5500吨,柴油4000吨),天然气400万立方,主要包括加油和加气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张尔益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尔益、赵昆南、刘松柏 | 调查时间 | 2018.1.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工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未涉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未涉及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未涉及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柴油、噪声、高温。 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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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可划分为“F 批发和零售业;52 零售业;5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分析,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加油(气)站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完善隔声、消声、减振设施的设计。 (2)按照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 (4)完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5)完善密闭空间作业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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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加油(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