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静 | ||||
项目名称 |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新颖,注册资本为11438.9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015925826809,企业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8号。2022年3月11日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樊玉江、祁勇、杜艳勤、韩静宜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调查时间 | 2022.03.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静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年03月13日~1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静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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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建设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限值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呼吸性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限值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有害因素每周40h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各工种接触高温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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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本评价报告根据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该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危害程度、已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论证,在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建筑卫生、辅助卫生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做出了逐项评价,综合各方面的评价,其评价结论如下: (1)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水泥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等。 (2)本现状评价对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等有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 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各个岗位所测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限值的要求。各检测点所测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限值的要求。 (3)该公司的总平面布局,生产工艺选择和设备布局基本合理。 (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是有效的,基本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要求”。 (5)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能够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发放;建筑卫生学和辅助卫生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有关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公司属于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2),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以上职业病危害分析,可以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规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均按照要求采取了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人防护措施、建筑卫生、辅助卫生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符合或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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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4-1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