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市泉山区张小楼村一组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孙平 | ||||
项目名称 | 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泉山区张小楼村一组,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2020年07月15日。2022年4月20日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张晶 | 调查时间 | 2022.04.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孙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4.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孙平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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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受检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液化石油气、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液化石油气)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有害因素强度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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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该受检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液化石油气、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液化石油气)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有害因素强度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相关的制度,并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水平。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维护,此外还需注意工况异常、检修等情况下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 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公司属于(D45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燃气供应 ,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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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阔达燃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5-2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