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佳琳13137728526 | ||||
项目名称 |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用人单位是宇通集团旗下以动力电池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技术企业,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目前拥有2条电池PACK加工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动力电池Pack 12GWh,约计30万个PACK包,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大巴。现有员工300人,其中生产人员108人,行政、销售及其他辅助人员192人。 用人单位目前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小组,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名;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设立有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为作业人员配备了比较全面的防护用品。我公司2019年9月试运行,2020年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2021年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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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张冰洁、冯东方、冯治钢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冰洁、冯治钢 | 调查时间 | 2022.6.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佳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冰洁、冯治钢、冯东方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6.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佳琳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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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正庚烷、丙烯酸、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等。 检测结果:粉尘、毒物、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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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粉尘、毒物、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对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2)应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发放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失效、损坏的防护用品;同时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严禁未配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3)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综合判断该用人单位属于“C384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行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企业进行管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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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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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