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东北22km的修武县方庄乡境内中州铝业厂区内南部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卫强 | ||||
项目名称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熟料窑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六大氧化铝生产基地之一。氧化铝生产由烧结法系统和选矿拜耳法生产系统组成,氧化铝产能达到225万吨。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烧结法系统采用强化烧结法生产工艺,主要设备有分期建设的7条Ф4.5×100m熟料窑及配套设备和基础设施。其中1#窑在2015年已改为烧石灰,2#、3#窑因建设时间较早,目前已经停用,4#窑因建设单位内部调整也已停用。5#、6#、7#窑是烧结法运行的大窑。目前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烧结法系统运行三台熟料窑,具备多品种氧化铝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3台熟料窑采用煤粉为燃料,均采用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旋转收尘清灰装置进行烟气除尘治理,无脱硫脱硝装置,粉尘平均排放浓度低于10mg/m3、NOx排放浓度范围为400~500mg/m3,其中较长时间维持在约500mg/m3。2020年2月21日,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完成提标治理,熟料窑、焙烧窑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8mg/m3。所以对上述的3台窑炉烟气脱硝改造势在必行,并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50mg/m3进行改造治理。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郑雪东、贾鹏凯、白勇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雪东、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22.02.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卫强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雪东、冯东方、王艳娇、贾鹏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3.01~2022.3.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卫强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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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各岗位接触粉尘、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浓度强度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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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焙烧炉脱硝改造项目属于“C制造业—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项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较大程度的控制了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通过本评价报告综合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化学毒物浓度、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当前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在落实现有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 应急救援措施补充措施和建议 在SCR反应区应设置氨检测报警仪,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配备移动式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安全巡检和事故检查时宜使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氨检测报警仪应至少设置预报值和警报值2级,预报值应为其PC-STEL(20mg/m3)的1/2,警报值为其PC-STEL(30mg/m3)。 2 职业病危害告知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公司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2)建设项目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和警示标语,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引起警觉。在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和“戴防毒口罩”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产生有毒物质场所设“当心中毒”、“注意通风”警告标识和“戴防毒口罩”指令标识等。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3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根据不同岗位接触不同的危害因素种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可缺项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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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熟料窑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