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建设项目厂址位于洛阳市伊滨产业集聚区诸葛镇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周全 | ||||||||||
项目名称 |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提升设备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65年,隶属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206号,资产总额超12亿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利税1.8亿元。现有在岗员工8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00人,是国内最大的矿山机械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长期以来处于提升机行业领域技术领先地位,其人力资源、试验研究条件及科研成果整体处于国内领先优势,下设提升设备研究所、自动化所、液压所、齿轮所、CAE所和试验工厂,主要从事矿山提升装备的基础共性技术的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拥有用于提升设备性能和可靠性研究的大型仪器设备,拥有专业试验台架14个,长期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近年来完成国家、省涉及提升系统重点科研课题230余项、取得120余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主持制订了20余项各类提升设备的国家、行业标准、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奖等十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针对检测需要自主开发了多个提升设备专用试验台架和专用测试仪器和分析软件,如调度绞车试验台、中小绞车试验台、减速器试验台架、盘型制动器可靠性试验台、慢速大力值绞车试验台等。 | ||||||||||||
项目负责人 | 靳永芬 | ||||||||||||
现场调查人员 | 靳永芬、李云龙、张辉、吴彦明 | 调查时间 | 2018.5.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周全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辉、王亚楠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8.06.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周全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建设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 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建设单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工频电场: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其职业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 建议:1 对策措施和建议 1.1 建设项目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建设单位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噪声的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建设项目未对调岗的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2 措施与建议 建设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第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具体设置内容见表1。 1 工作场所建议设置的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一览表
1.3 其他建议 坚持有制度必依,严格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工作之中。 坚持自查自纠,及时发生职业卫生管理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并采取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二十条的规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的检测资质。同时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提升设备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