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白庙供水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位于郑州市圃田西路以东、博学路西侧、金水东路以南、七里河北路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瑜 |
项目名称 |
郑州白庙供水有限公司白庙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总投资为120万元。新建一套次氯酸钠投加系统,含卸料及储存系统(主要包括2台卸料泵,4个25m3次氯酸钠储罐、1套计量投加系统,建筑利旧),其他水处理设备依托建设单位原有设施;工艺涉及次氯酸钠卸药和投加两部分工艺。在工作场所设置有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
项目组人员 |
毛春丽、张尔益、靳永芬 |
现场调查人员 |
毛春丽、靳永芬等 |
调查时间 |
2021.02.2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瑜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毛春丽、田战恺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2.27~03.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瑜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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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氯化氢、氯气等。 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XG1-2019),建设项目属于“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1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单位。本次次氯酸钠投加系统使用的次氯酸钠具有腐蚀性,其化学性质不稳定,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次氯酸钠会发生分解产生氯气和氯化氢,意外发生泄漏或分解产生的氯气和氯化氢不能被有效收集时,仍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皮肤/眼灼伤和急性氯气中毒,综合判定建议白庙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管理。 (2)结合整改情况,预测在建设项目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 继续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管理,落实责任制,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防护设施运行有效。
- 在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的同时,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职业卫生管理过程中实时掌握动态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防护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 继续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作业人员都能正确、熟练的使用各类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
-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检查和奖惩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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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