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洛阳炼化九源石化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洛阳市吉利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侯玉玺 | ||||
项目名称 | 洛阳炼化九源石化有限公司正丁烷深加工产业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洛阳炼化九源石化有限公司为洛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9日,注册资金5600万元,公司主要负责正丁烷深加工项目装置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管理。 建设单位正丁烷深加工产业链项目拟投资2.76亿人民币。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取得洛阳市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10306-26-03-042746)。 2017年11月,由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咨甲11820060027)编制完成《洛阳炼化九源石化有限公司正丁烷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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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昆南 | ||||||
现场调查人员 | 赵昆南、王娟娟、张尔益 | 调查时间 | 2018.6.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侯玉玺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对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类比项目资料的分析,综合预测:通过采取各项积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碳、臭氧、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应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对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类比项目资料的分析,综合预测:通过采取各项积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粉尘、顺酐(马来酸酐)、液化石油气、一氧化碳、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氧化碳、乙酸、丙烯酸、氢氧化钠、硫化氢、臭氧、高温、工频电场的浓度(强度)应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测储运及污水等设施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操作工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接触水平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在今后工程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建设项目若能将设计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 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氧化反应器、吸收塔、蓄热式氧化器等处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器。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6.3的要求,一氧化碳报警器应设置预报值与报警值,预报值为PC-STEL的1/2,警报值为PC-STEL值。一氧化碳PC-STEL为30mg/m3。 个人防护用设施 (1)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第四十二条及第四十三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5.3.6条、《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附件2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为生产装置班长、外操按需配发化学过滤式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为储运及污水等设施操作工按需配发防尘工作服、耐酸碱手套、防护眼镜,化学过滤式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SNR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 (2)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第四章内容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应急救援设施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7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生产装置的最高处设置风向标; (2)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7的要求,下一步设计中在生产装置区、包装区、氢氧化钠投料口设置洗眼器。并保证1个洗眼器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5m。 (3)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5.2a的要求,下一步设计中明确在固废间、危废间及润滑油仓库设置通风设施,并保证固废间、危废间及润滑油仓库、顺酐成品仓库事故通风次数能达到12次/h。 辅助用室补充措施 建设单位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应设置浴室、更衣室、餐厅等车间卫生用室;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7.2.2.2的要求,建设单位设置的浴室应能保证当班工人每9人1个淋浴器,每4-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 (2)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7.2.3.3的要求,更衣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3)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7.3.3的要求,餐厅的位置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并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至少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十一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十一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②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③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④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⑤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⑥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⑩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4)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十九条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仪器、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工作场所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职业病危害告知: ①警示标识告知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②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③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九条要求,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7)职业卫生培训: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九条、第十条要求,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周期等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进行。 (8)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三十四条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管理要求等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进行。 (9)应急救援: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8.4、8.5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设置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其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确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要求,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补充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在下一步设计中还应将对职业病防护费用进行进一步细化,列出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等单项投资概算,以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并使其在总投资中占有合理比例,为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设计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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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洛阳炼化九源石化有限公司正丁烷深加工产业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量: